台灣浸信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借還書規則

 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制定 

一. 宗旨

台灣浸信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為提供服務讀者借閱參考本中心之館藏資料, 制定借還書規則 (以下簡稱本規則)

二. 服務對象

1. 本校專兼任教師、客座教師及眷屬

2. 職員及眷屬

3. 學生及眷屬

4. 本校畢業校友

5. 浸信會傳道人與宣教士

6. 經過申請核准的外教派傳道人與宣教士

7. 有研究需要, 經過申請核准的外校教師與學生

三. 借還書時間

1. 開學期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8:00至晚間10:00, 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週六及週日不提供借還服務

2. 寒暑假期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週六及週日不提供借還服務

3. 國定及校定假日不提供借還服務

四. 借書規則

1. 有借閱權之讀者, 請憑借書證辦理借閱

2. 各類型讀者借閱規定:

讀者類型

借閱冊數(冊)

借期(天)

可續借次數(次)

寬限期(天)

逾期罰款(元/天)

教職員(含眷屬)

30

30

10

3

5

全修生(含眷屬)

10

14

1

3

5

論文寫作者

30

30

10

3

5

校友

10

30

1

3

5

選修生

5

14

1

3

5

浸會傳道人、宣教士

10

30

1

3

5

經申請核準的讀者

5

14

1

3

5

館際互借規定

10

30

1

7

5

3. 教授備課用書不以一個月借期為限, 請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若借閱期間內遇有讀者需要使用借閱圖書, 請先歸還, 待讀者使用完畢再借閱

4. 擬續借圖書請在到期日之前辦理, 到期之後不提供續借; 已預約圖書亦不提供續借

5. 擬借之館藏資料若已被借出, 可辦理預約; 新書展示區的圖書亦可辦理預約

6. 讀者若欲借閱他館的圖書, 可通知館員透過館際互借的方式辦理, 並請自行負擔來回郵寄費用

7. 現期期刊、過期期刊、裝訂期刊、參考書、指定參考書、報紙、主日學的課程教材等僅供館內閱覽, 不提供外借服務.

8. 參考書、指定參考書, 本中心提供隔夜(overnight)借閱服務. 讀者於當日閉館前一小時借出, 於次一開館日後一小時內歸還, 每人借閱以兩冊為限

五. 還書規則

1. 讀者所借閱的圖書應以本中心規定的期限內歸還

2. 本中心若有特殊需要或進行圖書清點時, 得預告並收回借出之圖書

3. 學生畢業、休學、或退學; 教職員離職前須還清所有借閱圖書

 

六. 違規與賠償

1. 逾期圖書

凡借閱之圖書超過期限, 每冊每日罰款新台幣五元; 指定參考書逾時歸還每小時罰五元. 逾期罰款未繳清之前, 不得繼續借閱

2. 遺失圖書處理

(1) 若遺失為中文書未絕版者, 請於一個月內歸還新書; 絕版者, 以每頁五元賠償

(2) 若遺失為英文書未絕版者, 請於三個月內歸還新書; 絕版者, 以每頁五元賠償

3. 請勿在圖書上圈點、評註、塗抹等; 若有損毀, 將議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