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浸信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研究室使用規則

 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制定 

一. 宗旨

台灣浸信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為便利本校專任與客

座教師從事教學與學術研究, 設立研究室, 並制定研究室使用規則 (以下簡稱本規則)

二. 申請資格

凡本校專任教師、客座教師, 因教學、講道或研究上的需要, 提出申請, 得依本規則借用研究室

三. 申請方式

申請者請向本中心索取申請表填寫辦理

四. 使用期限與使用時間

1.使用期限:

申請期限以兩個月為一單位, 每次登記使用以一單位為限, 如下:

1-2月、 3-4月、 5-6月、 7-8月、 9-10月、 11-12月

2. 使用時間:

使用時間與本中心開放時間相同, 如下:

(1) 開學期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8:00至晚間10:00, 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週六及週日不開放

(2) 寒暑假期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週六及週日不開放

(3) 國定及校定假日不開放

(4) 若有特殊使用需求者, 請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五. 借用辦法與注意事項

1. 若申請人數超過本中心提供的研究室數目, 將以抽籤方式決定. 當次申請而無法使用者, 下次得有優先使用權

2. 研究室的借用以一次兩個月為原則, 期滿若無人申請時, 可以重新申請繼續使用

3. 未經辦理借閱手續的圖書、期刊、參考書、指定參考書等, 請勿放置於研究室內

4. 放置於研究室內的私人貴重物品, 請自負保管之責

5. 使用者每日使用完畢請關畢電源及門窗並維持研究室的乾淨清潔

6. 使用期滿請將所有的私人物品全部移出

7. 本中心有清點、整潔、尋書等之必要時, 館員可自行入內, 使用者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