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聖經:全部聖經六十六卷均為神所啟示,當無纖介之誤,且係吾人信仰及生活
之最高準繩。
二、神 :神乃同尊同榮父子聖靈三位一體,獨一,絕對之永存者。
三、基督:基督由童貞女馬利亞由聖靈懷孕而生,故其神人二性均極完備,肉身在
世之際,雖歷經試探,卻無本罪原罪。迨其十架受死,葬後三曰復活,
升登寶座,在天為聖徒代求。
四、聖靈:聖靈亦具位格,為三一真神之一,其工作乃使世人知罪
,並將基督真理啟示世人,藉以慰導信徒使之成聖。
五、人 :神造世人,倣諸已像,原圖神人和諧,永享康寧,無知始祖因中魔鬼奸
計,罪跡昭彰,而本性敗壞;是故世人如無基督救恩,則永無自拔之望。
六、救恩:聖經明言吾人得救,惟有本因信:恩者,神藉基督於十架流血替死,
親自向人顯示無遺,而白賜予人者;信者,罪人得蒙聖靈感化,認罪悔
改,甘願信託耶穌為主,而親自向神表達名。
七、教會:教會為基督所設,亦即信而受浸者為便於共同崇拜,遵守禮儀,廣傳福
音而組織者;故為民主、自理、神治之屬靈團體。因之牧師、執事、職
員、信徒,權位均當平等,而受治於同一領袖耶穌基督。教會之兩大禮
儀:一為浸禮,(必須全身浸入水中),一為主餐,均為救恩信息之表記。

本院以訓練蒙神呼召之青年男女,使成有效之基督工人為宗旨;教材
集中於全部聖經,並仰賴聖靈為導師,引領學生徹底認識聖經,且養成忠誠愛慕,切心研究,始終持守真理之良好習慣;俾能存心愛主,推己及人,以致甘心犧牲一切事奉基督,引人就主而歸榮耀與父神。